一个文件一个编号,其它的文件报废或诞生与原有的文件何干?对原有的文件为什么要重新编号?例如: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3-1984 木折尺检定规程合并到JJG2中,从而不再有JJG3,可是JJG4、JJG5等检定规程的编号仍然保持不变,并没有分别更改为JJG3和JJG4呀,如果也像你们的文件管理模式,因为28本文件连续28个编号,因为废除了第2、5本,缺少了编号2和5,剩下的26本文件又重新编26个连续的文件号,国家检定规程的编号岂不是搞得乱七八糟?
28本文件连续28个编号,废除了编号2和5的文件,剩下的26本文件没必要重新编号,每个文件的原有编号应该继续保持,不允许为了文件编号的连续而更改原有编号。另外如果有新的文件发布也应该从29号继续往后编,2号和5号应该永远保持空缺,新的文件不允许使用已经报废的编号2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