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同事在对pH计校正的时候,使用了7.00/4.01/11.00这三种缓冲液依次进行校正,因为当天的样品既有酸性的,也有碱性的。然后被QA查出来,不能这样操作,文件上规定,测酸性样品,必须使用酸性缓冲液校正,如果还要测碱性样品,则必须用碱性缓冲液重新校正。就是酸性和碱性分开校正,想问下有这个必要分开校正吗?是不是要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来,说明书上要求分开校正,就必须分开,没明确说明就无所谓?
20版药典上是这样说的,
没有说明酸性和碱性缓冲液是否可以同时校正。举个例子,待测样品pH为6左右,照药典上的做法,可以先选择4.01的校正,再选择11.00的校正,最后选择7.00的进行验证,那这样就是可以酸碱缓冲液同时校正了,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