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作废旧标准重新扩项的话,能用以前做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结果作为验证证明材料吗?
版主,以前做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以及实际样品数据都可以作为验证证明材料。
但是否满足CNAS对能力验证材料的要求要根据CNAS-RL02:2023《能力验证规则》中规定:从能力验证最终报告发布之日至申请认可之日,3 年内的能力验证经历均为有效。
具体的扩项材料怎么做?
版主,同其他项目一致,需要提报材料如下
首先需要在网上系统中提交扩项申请,完成扩项申请书的填写
随申请书提供的资料清单如下:
1.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实验室适用)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
2.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实验室进行最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初次申请时提交,扩项申请可不提供)
4.实验室平面图
5. 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关系的说明
6.对申请认可的标准/方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
7.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如果扩项的时非标准方法,标准方法不用提交)
8.典型项目的实验报告及其不确定度评估报告
9.申请“能源之星”检测的实验室还应提供:1)填写的能源之星产品分类表(从EPA网站下载)2)“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检测人员对应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