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召回问题食用调配油
11月26日上午,县政府启动《康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IV级应急机制,成立了应急处置小组。县长王钧要求县卫生局抽调医院骨干力量组成救治小组,经过积极救治,截至11月26日,共救治中毒轻度症状学生15人,未发生死亡病例。
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局对群众举报的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后,发现导致学生们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各餐馆均使用了在康县“食为天”粮油门市部购进的“汉香园”牌食用调配油。生产企业为陕西省宁强县永康粮油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09年11月16日。调查人员立即将怀疑对象初步锁定为“汉香园”牌食用调配油,并依法对剩余的“汉香园”食用油实施安全控制措施并取样送检。康县工商局对经营该食用调配油的11家商户作出清理查扣的决定,共清查和召回“汉香园”食用调配油3477.45公斤。
经过相关部门检验,确定该批“汉香园”食用调配油“酸价”超标,为不合格食品。康县电视台立即播出《关于禁止销售和食用“汉香园”食用调配油的通告》,及时消除了群众的恐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