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系管理中,文件控制是一个重要的话题。说到文件控制,就不可避免地要提到“外来文件”的控制了。在体系管理实践当中,到底哪些文件属于“外来文件”呢?
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
只要不是组织自己制定的文件,都属于外来文件,包括外购的标准、书籍、法律文本、供方提供的质量保证文本、审核机构提供的审核报告、政府机关下发的文件等。
所有外来文件都当外来文件处理的话,可能有过多之嫌,不同企业可以有不同的方式,不一定所有外来的东西都应该当外来文件处理,前提是来的东西是否在生产中要当工作的依据来使用,把外来的东西做两部分处理(因外来的太多),一部分当外来文件(生产、设计或质量控制中会用到的),一部分当外来资料处理,区分为文件或资料两大块,放在文件文件管理员那里以备查阅就可以了,当然还是要有登记手续的。比如供大家学习用的书籍就没有必要当外来文件,除非体系文件有引用。
关于外来文件,可以坚持这样几个原则:
1、外来文件在公司内部的相关组织中得到使用,并作为依据,这样的文件必须得到控制;
2、外来文件若只是作为参考,并不作为相关运作的依据,这样的文件可以不去控制。
例如:相关标准如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在公司组织内部正在使用,相关外来文件就必须受控;
3、一些相关管理方法、其他管理参考规定、技术参考资料等,未被公司使用,但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可以不受控。
4、还有一种情况,例如其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公司必须依照执行的文件,也必须受控。
也就是说,凡是公司内任何组织,正在使用或应立即使用的文件,都应做到受控,其他的外来文件,均可作为参考文件,可不予受控!
外来文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国家的法律、法规。
2、供方提供的样品承认书(承认书中有些图纸在编制产品规格书时我们要进行参考,不过是转化为公司文件而使用的)。
3、相关的国家标准、产品标准(此类为书籍,有些是电子图书)。
4、客户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