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vanvan(vanvan) 发表:原文由 ynsfeed 发表:
在一个食品标准中,重复性是这样写的: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以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我感觉读都读不通,很难理解它的含义,请大家帮忙
我是这样理解的,比如说你做了10次重复性实验,按排列组合应该有45组,则每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最好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假如确实有大于10%,则不能超过45×5%=2.25,也就是说不能超过两组。
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原文由 快乐(ynsfeed) 发表:原文由 vanvan(vanvan) 发表:原文由 ynsfeed 发表:
在一个食品标准中,重复性是这样写的: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以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我感觉读都读不通,很难理解它的含义,请大家帮忙
我是这样理解的,比如说你做了10次重复性实验,按排列组合应该有45组,则每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最好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假如确实有大于10%,则不能超过45×5%=2.25,也就是说不能超过两组。
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这个出处是一个 国家标准,规定了平行样的重复性,我不知道如何来做。以前的老标准是规定两个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不大于是15%,就可以了,现在,看到新标准,无法理解,请大家帮忙。
原文由 hiei(qhdzn) 发表:原文由 快乐(ynsfeed) 发表:原文由 vanvan(vanvan) 发表:原文由 ynsfeed 发表:
在一个食品标准中,重复性是这样写的: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以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我感觉读都读不通,很难理解它的含义,请大家帮忙
我是这样理解的,比如说你做了10次重复性实验,按排列组合应该有45组,则每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最好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假如确实有大于10%,则不能超过45×5%=2.25,也就是说不能超过两组。
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这个出处是一个 国家标准,规定了平行样的重复性,我不知道如何来做。以前的老标准是规定两个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不大于是15%,就可以了,现在,看到新标准,无法理解,请大家帮忙。
多了一个条件,即允许有超过10%的,但是有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