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它山之石——vandyke:"测量模型 y=x 中只有一个输入量x,这个x其实是在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即计量标准)上读取的,检定结果是把在计量标准上读取的量值赋予被检实物量具。而计量标准的信息完全有据可查,进行一个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即可轻轻松松解决问题。"
本段话还要商榷,实际上化学领域(别的领域也有不少)的校准和检测常常面临类似y=x的问题(以及它的变体),这就是对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赋值(定值)过程。不可能仅仅用B类评定,A类评定的分量是不可忽视的。这一点,在给最高等级的标准赋值时,或者进行国际比对时尤其明显。
本帖讨论的两个不确定度,只是指代的量不同,与数值是否相等无关。某些量我们只能得到“示值的不确定度”,而得不到“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比如基准的不确定度就是示值的不确定度,而用基准量传到次级标准就可以计算次级标准相对基准的误差的不确定度,也可以得到次级标准本身做测量时的测量值的不确定度。
校 准 结 果
…… …… …… …… ……
标准值 示值 示值误差 测量不确定度
XX XX XX XXX
…… …… …… …… …… ……
也就是说:这里的示值是测量同一被测量时,被校准计量器具给出的示值;标准值是标准计量器具同时测量该被测量时,给出的示值。所以,在这里示值和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不仅不是一样的,而且前者的不确定度较后者大许多。一般来说,是前者的不确定度是后者的不确定度的三倍,所以上述校准结果的表达方式不正确。如果要这样表达的话,那么最后一栏测量不确定度,应明确是那个量的不确定度。如:
校 准 结 果
…… …… …… …… ……
标准值 示值 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
XX XX XX XXX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