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由于食品添加剂是长期少量地随同食品摄入的,这些物质可能在体内产生积累,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胁。毒理学评价是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重要依据,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急性毒性试验,二是蓄积毒性、致突变试验及代谢试验,三是亚慢性毒性试验(包括繁殖、致畸试验),四是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凡属新化学物质或污染物,一般要求进行上述四个阶段的试验,证明无害或低毒后方可成为食品添加剂。
为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需制定其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的目的(用途)、使用的范围(对象食品)、以及最大使用量(残留量)、使用方法。最大使用量以克/公斤为单位。对某一种或某一组食品添加剂来说,制定标准的一般程序如下:动物毒性试验— — 动物最大无作用量(MNL)—— 人体每目允许摄入量(ADI)— — 人体每日允许摄入总量—— 人群膳食调查—— 各种食品的每目摄食量(C)— — 每种食品中的最高允许量(D)—— 每种食品中的使
用标准(最大使用量E)。
食品添加剂最重要的是安全性,对于未经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评价或虽经评价但未制定ADI(每日容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以及经重新评价认为其安全性有问题,甚至撤销其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的品种则更应注意其安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