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坛友:
问题:同一衡量分析设备(如核磁、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LCMSMS等价格昂贵的设备),能否同时用于分析食品、药品、化妆品、其他样品?
如果可以,如何证明没有交叉污染?
如果不可以,能否提供有明确要求的相关法规、标准的名称和版本号?
背景: 我司现阶段正在筹备扩项到多个检测领域,但在仪器配置这一块,高端设备领导希望能够尽量公用。目前查阅了一些文件和法规、标准文件,均未看到明显要求专用的描述,大多数提到要避免交叉污染。但据我们聘请的CNAS评审专家顾问反馈说,药品/食品检测的设备一般要求专用,不应该混用的。但要求专家提供要求来源文件时,都表示不记得!
那么,各位坛友,贵司的综合性实验室是如何实现昂贵设备公用的?采用了那些防污染措施?如何通过认证的?(据本人的一位小伙伴介绍,他们公司是通过错开时间点分别申请食品CMAF、再申请药品CMA、再申请其他领域的方式,实现一台设备应用于多个领域的)
烦请各位大神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