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件事反映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1、食品分类标准问题:
我国的食品分类至今还没有国家标准,做为一个根本性的基础标准的缺乏,给其他食品相关的标准和实际生产监管带来许多问题。如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认证按28大类分;而食品添加剂标准按16类分;还有农业系统的食用农产品分类;我国食物营养成分表的分类等,各自不相容,自成体系。就是一个分类系统,也成在分类矛盾、重复、缺位等问题,往往有一个食品可归多个类,而有的食品找不到一个分类的位置。这次青团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分类矛盾的反映。食品生产企业在制定食品标准、在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认证等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食品分类的难题,尤其是有些新产品。也有人质疑:为什么一个食品的分类和添加剂的使用非得有卫生部出来解释,而基层监管部门无法解释,更不谈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了解了,标准的科学合理和理解执行的统一明了是否有待改善?我国的食品分类国家标准是否可以出台?
2、添加剂标准的风险评估和科学合理性问题
在青团事件中,有些生产企业质疑:为什么在中式糕点中可以用亮蓝,而在青团中不能用,依据什么?有什么毒性和暴露量的数据没有?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应在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的,有些中式糕点的人均食用量要多于青团,意味着亮蓝的摄入暴露量要高于青团,风险怎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