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实验室的母体公司变更为母公司,且不在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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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yu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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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问题,搜索后没有发现有讨论过此类问题。
我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母公司A在Q市,另外在同省的W市和R市有两个全资子公司B,C,母子公司的关系仅仅是经营地不同,日常管理都是母公司统一管理,三地的实验室都是一个部门。
W市的B子公司是最早的业务,因此首先以B为母体公司申请了CNAS认可。
问题1:后续位于Q市的A母公司也需要通过CNAS认可,我们的想法是:先变更实验室母体公司为Q市的A,然后申请扩地址Q,再以后根据需要扩地址R。不知CNAS是否同意?
问题2:在不同的城市,实验室管理层(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合用?
推荐答案:ztyzb回复于2022/09/26
问题1:后续位于Q市的A母公司也需要通过CNAS认可,我们的想法是:先变更实验室母体公司为Q市的A,然后申请扩地址Q,再以后根据需要扩地址R。不知CNAS是否同意?
楼主,变更了母体A也需要申请认可,多场所是和地址有关的,另外扩项按多场所进行即可,CNAS对数量没限值
问题2:在不同的城市,实验室管理层(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合用?
都在不同的城市了,不建议合用,至少纸面上建议分开
附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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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后续位于Q市的A母公司也需要通过CNAS认可,我们的想法是:先变更实验室母体公司为Q市的A,然后申请扩地址Q,再以后根据需要扩地址R。不知CNAS是否同意?这是可以的,按多场所,不过最好咨询一下cnas秘书处做一下确认。
问题2:在不同的城市,实验室管理层(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合用?按多场所可以共用,但建议配备相应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者。
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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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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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后续位于Q市的A母公司也需要通过CNAS认可,我们的想法是:先变更实验室母体公司为Q市的A,然后申请扩地址Q,再以后根据需要扩地址R。不知CNAS是否同意?
楼主,变更了母体A也需要申请认可,多场所是和地址有关的,另外扩项按多场所进行即可,CNAS对数量没限值
问题2:在不同的城市,实验室管理层(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合用?
都在不同的城市了,不建议合用,至少纸面上建议分开
附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Ins_6b96c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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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on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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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后续位于Q市的A母公司也需要通过CNAS认可,我们的想法是:先变更实验室母体公司为Q市的A,然后申请扩地址Q,再以后根据需要扩地址R。不知CNAS是否同意?
①更名,②地址扩项;这个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2:在不同的城市,实验室管理层(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合用?
跨市的多地点可以使用总的负责人,但每个地点需设置各自的管理层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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