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新时期认证认可制度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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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认证认可制度的改革方向



  为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充分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使已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措施和成果制度化、法制化,并为在更大范围内和推广相关改革举措提供法规层面的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实验室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这么一来,只要具备行业内的一定资质,则无需通过市场监管局的资质认定,既方便了企业,又节约了资源,避免了重复认定,可谓便利高效。

  告知承诺制: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实施方案》,对于首次申请资质认定、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扩项)、检测场所变更、增加授权签字人、或扩大授权签字范围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证书;自我声明实施范围:已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依法向广东省市场监督局办理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等人员变更或者无实质性变化的标准变更时,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选择采用自我声明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方式办理。但是,检测机构在事后的监督检查中,如因承诺内容或自我声明严重不实,将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远程评审:为确保疫情期间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有序开展,CNAS推出了《实验室认可远程评审方案》,这是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式,由于疫情期间,评审员无法亲临现场进行评审,为方便实验室,及时做好实验室的能力延续,只能通过网络与实验室进行连线的方式,采用远程视频调用实验数据和相关资料等现代科技方式实施评审。

  评审方式的改革丰富了评审的手段,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得到了第三方实验室的普遍欢迎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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