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今天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郑筱萸在任职期间,接受请托,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郑筱萸于1998年3月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2006年以来,随着齐二药,奥美定,辛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连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浮出水面。